在夫妻选择再次组建家庭之际,每位家长均可照拂自身的孩子。
关于子女的抚育问题,
当事人彼此间可以进行深思熟虑的商议,自主议定
抚养权的归属。
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将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裁决:
1、若子女尚未满两周岁,则优先考虑交由母亲进行养育;
2、倘若子女年满两周岁,将首先遵从父母双方达成的共识,如未能形成共识,则将依据法律规定,参考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做出最终判决;
3、至于年满八周岁的儿童,我们会尊重他们的主观意见。
离婚之后,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母亲亲自照顾,他们始终都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作为父母,他们对子女仍然具有
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等的权利与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
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