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您好!
民事诉讼时效通常为三个年度。
依据我国法律
法规,向人
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益之
诉讼的时效期定期限为叁年,此外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须依规章行事。
诉讼时效期限从权利人清晰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受到了损害,以及义务人应负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若有其他特殊规定,同样需按照规章进行。
然而,当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越二十周年时,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措施,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特别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关于
起诉程序,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
递交详尽的
起诉状、副本与相关的
证据支持;
其次,人民法院接收到原告所提交的各类文本、材料后,会对其进行细致且全面的审查,若满足受理条件,将会予以
立案处理;
紧接着,法院会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
然后,被告会针对该起诉书作出书面的回应;
之后,便是正式进入
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法院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裁决并作出相应判决。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