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尚未达到其
有效期,
劳动者仍可选择在任何时间辞去现有的工作岗位。
这是由于在
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当中,每一位劳动者都会具有自主选择职业发展道路的权利。
然而,在提出
辞职时,劳动者应遵循合理的程序并为公司带来最小程度的不必要困扰。
因此,建议您在告知公司方面,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
若您未能这样做,您需要
赔偿因您未履行此义务可能给公司带来的
经济损失。
关于提前告知公司方面,有两种不同的规定,分别针对正式员工和实习生。
对于正式员工来说,您需要提前30天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公司您打算
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实习生而言,您只需要提前3天告知即可。
即便有领导未能在您提交的
辞职报告上签字同意,只要在提交通知后等待期满,您仍然有权选择离开原来所在的公司。
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为你办理相应的
离职手续,您既可以采取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这样的维权途径,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以期提醒公司遵守法定职责。
劳动
仲裁一般由以下四个步骤构成:
个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以及仲裁审理。
首先是个人申请,即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的
劳动仲裁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与
证据。
其次是审查处理,即劳动
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申请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评估,如符合,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第三步是仲裁准备,即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员会将会从
立案之日开始计算,在7个自然日内选择合适应职人员组成仲裁庭。
最后是仲裁审理,仲裁庭会在预定开庭前5天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及地点,有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在此之前再提出延期的请求。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