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我们可以考虑将多个
继承人中的部分成员作为被告。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程序步骤:
首先,原告应当向当地法院提交详尽的
起诉状、
诉讼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其次,人
民法院会对原告所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案件将予以正式
立案处理;
第三步,法院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被告人有关原告提起的诉讼,并向其传送
起诉书的副本;
紧随其后,被告人有义务针对该诉讼提出回应性的书面辩护;
在所有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之后,法院将会举行公开庭审以审理此案;
最后,经过深入思考和充分论证后,法院会做出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此期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原告需尽可能提供能明确债权、
债务关系成立的
证据,例如:
借贷、违约情况的借据、
欠条或者合同等书面文件。
若无法找到书面凭证,那么不得不继续搜集其他相关的事实信息,像形成
债权债务关系的日期、地点、具体数额等等,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的获取无利益冲突的
证人和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