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道德规范,
拖欠工资的现象自然是违反了法律
法规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指出,员工应得到每个月按时足额发放的薪资,雇主不能无缘无故地延迟或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此项法律规定以回避财产转移、逃匿等行为的方式避免拖延员工薪水款项,或者明明具备偿付能力却故意抵赖不肯支付,在这种情形下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条款,因此被视为
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求助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或者向法院提
起诉讼来加以解决。
然而要是雇主采取更为恶劣的手段,例如恶意逃避支付
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在此过程中动用了大量财物,甚至不得不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严肃命令要求才出生面对支付问题时,那么就涉嫌构成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入到了
刑事案件的处理层面。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无故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