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了轻微程度的
斗殴事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公安机关可进行调节处置。
在公安机关的积极引导和调解之下,若
当事人方能够达成共识并且约定,便无需受到惩戒。
然而,如果经过调解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或是成果尚未得到实际执行,那么,相应
违法者将继续面临警方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所进行的处置。
警方也会在此过程中,明确告知当事人他们拥有就此引发的民事争议通过法律途径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法律
法规,对于可能涉及殴打他人或
故意伤害身体的
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于为期五天至十日内的
拘留,并附加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具体的惩罚力度则视情节轻重而定。
由此可见,法律也在不断地强调公正与责任,希望广大公民能共同遵守相关规则,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
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