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各位将会被相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收缴并做强制报废处理。
同时,还将面临处以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以及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处罚。
关于报废机动车的定义,根据我国现行的机动车强制
报废标准相关规定,其主要涵盖两种类型:
一是达到了国家设定的报废标准;
二是虽然尚未达到国家设定的报废标准,但由于发动机或底盘等关键部件严重受损,经检测已经无法满足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或污染排放的技术要求。
对于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呢?已注册的机动车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须
强制执行报废,并且其所有者应将车辆交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处理。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卸、销毁等操作,并将报废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交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首先,达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第五条所规定的使用年限的机动车;
其次,经过修理与调整之后仍然无法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关于在用车上的相关要求;
再者,无论通过何种修理与调整方式或者采用何种控制技术手段,均无法符合国家对机动车在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方面的相关要求;
最后,在机动车检验期届满后的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都未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