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是否需要具备
结婚证书与
孩子抚养权归属之间的关联时,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事实上无论是婚姻
存续状态与否,都不会直接决定
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宿。
对于子女
抚养权归属的裁判问题,一般的法律原则如下所述: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幼儿,通常情况下将遵循其母亲的意愿进行
抚养;
其次,若父母双方能够在不损害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协商并达成共识,确认该幼儿将跟随父亲共同生活,法院会尊重并认可这一决定;
再者,如果子女年满两岁且处于成长期,那么父方和母方都可以提出抚养请求,但以下四种特殊情况将会成为法院判断和衡量的重要依据:
(1)如果父方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生育;
(2)子女长期与其生活紧密相伴,更换居住环境可能给子女带来显著的健康风险;
(3)父方和母方各自拥有另外一名子女,此时难以进行公平分割;
最后,如果子女已经达到八周岁,那么父母双方关于子女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产生矛盾,就应当充分听取并考虑到子女本人的意见。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