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过程中,对于
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一点:
无论何时,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不受婚姻关系的延续时间影响。
依据法制
法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延
续期间不会转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而是法定地属于私人所有;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夫妻双方经协商签署了书面的财产协议,将
婚前财产婚后视为共有的财产,那么这些婚前财产便自然而然地转变为了
共同财产。
若您希望证明某项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证:
首先,以
离婚诉讼书来证明您拥有房产,此时请提交房地
产证或是
购房合同,以及缴款发票或者
出资证明;
其次,如果您的离婚诉讼
书证明您拥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的,请务必提供给法院您的开户银行以及银行账号信息;
再者,如果您证明自己拥有股票并且申请法院调查的话,请确保提供给法院开户券商的名称、股东代码以及资金账户信息;
另外,使用离婚诉讼书证明您拥有汽车的,请提交行驶证和车牌号码;
最后,如果您的离婚诉讼书证明您在某个公司拥有股份,那么请向法院提供该公司的
工商登记详情以及出资证明等等。
确认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要素在于
财产权获取时间是否在
结婚前。
举例来说,如果财产权的获得时间在婚前,但是婚后才真正开始享有该项财产,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典型的
婚前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假设在婚前,夫妻一方接受了
继承,尽管这个
遗嘱在婚后才能得到继承并分配,但事实上财产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确定了,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反之,如果婚姻关系继续积累下去,婚前财产并不必然会转化成夫妻共有的财产,除非双方另外达成协议。
在
民法典中,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以及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珍贵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后,可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