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提起
诉讼离婚时,有一方未能出席法庭审理环节,针对具体情形可作如下分析:
首先,假如作为原告的您未到场,请您放心,法院将会依据法律
法规秉公行事,视作您主动撤销了该次
诉讼,于是该案便自动终止。
若作为被告的一方没有出庭应诉,那么,依法法院应该使用
传票传召犯规者,然而,如果经过书面通知之后,贵方仍无法如期答辩,法院将可能启动
拘传机制,以保障诉讼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除此之外,法官还将根据具体的庭审情况,依法对被告进行缺席宣判。
以下为您详细揭示
起诉离婚的相关流程:
首先,原告需要向法院
递交正式且完备的
起诉状及相关
离婚的重要
证据,当法院收到原告提供的这些重要资料后,就会着手进行严谨的比对和审核工作。
对于那些符合
立案要求的资料,法院会当机立断地给出接受决定并且迅速立案。
接下来的环节中,法院会从立案的那天开始算起,第五个工作日内向被告发出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被告需要出具一份书面答辩书。
假如被告在规定的15个自然日内未按要求提供答辩书,法院则会依照既定的审判流程继续推进案件并据此作出最终判决。
另外,为了
保证每位合法权益人的权益,双方
当事人都有权委托
代理律师、其他专业人士或者其代理他们参与法庭审理。
最后,依据原告的
诉讼请求,并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所呈交的所有证据,法院将依法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也会对
子女抚养问题、
共同财产分割、
债务分摊等诸多问题给出恰当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
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