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网络借贷机构可能会将那些已经
逾期的未偿
债务,通过
债权转让的方式转移到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在这种情况下,
催收工作将会由新的第三方金融机构负责执行。
显然,网贷机构在此过程中成功地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出去。
然而,无论债权落在哪一家金融机构的手中,用户都必须继续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只要贷款合同所规定的利率处于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用户如果恶意逃避还债,第三方金融机构有权利进行
追讨,这会对用户的个人信用状况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
债权转让,通常是指合同
债权人通过签署的协议,将其在该合同中所享有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当债权人决定进行债权转让时,仅需通知
债务人关于本次债权转让的实际情况,而无需屈尊获得债务人的同意,但是,若未能得到相关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而言并不具有约束力,债务人仍然有权向原本的债权人进行
债务清偿。
《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