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可以理解的呢!男方即使可能面临
债务压力,同样是完全有权
提出离婚意愿的。
在此方面的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无论男女双方是否
自愿离婚,均应准许。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情况,都需遵循合法程序,必须亲自到当地婚姻行政机关
递交申请书,请求批准
离婚。
在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双方皆系自愿且对子女
抚养以及
财产分割等方面问题已经妥善解决后,再颁发
离婚证书。
若有任何一方希望离婚,则可以先通过各部门组织的调解工作,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递交
离婚诉讼请求。
在受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必定会进行调解;
倘若认为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仍然无法挽回,那么只有经过仔细审查并获准,才能正式宣布离婚。
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到,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如果感情确实破裂了,就有权利选择离婚。
当离婚成为必然,原本属于夫妻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理应对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责任。
然而当
夫妻共同财产使得
清偿债务仍显不足时,或者是个别财产归属个人所有的情况下,双方可以经协商达成协议,确认债务的清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