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试用期内病患期间遭受解雇,实属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事宜。
此种情况下,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获得二倍
经济补偿的
赔偿金。
然而,如劳动者在法定医疗
期限届满之时仍不能胜任原有工作岗位,亦无法接受用人单位为其另行安排之其他工作,则用人单位可在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酬之后,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向劳动者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为依据进行分段计算,满一年即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标准。
若劳动者在六个月及以上却不足一年的情形,我们会按照一年来算;
而对于未达到六个月的,将会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