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荣幸地向您揭示一项重要信息,如果贵公司有意为
股权转让协议提供
担保,那么这确实是可行的操作方式,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过股东全体会议给予肯定。
又如当网站进行对外投资或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时,同样应当尊重公司章程中的明文要求,于
董事会或者股东全体会议中展开讨论和批准;
如果在此之前已经设立了关于投资金额或担保上限额度的明确规定,就不允许超出此规定范围。
至于公司为了确保自身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的利益而提供担保,这更须经过股东全体会议的严格审查与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各项处理决策,凡是涉及到那些受上述股东或实际控制者掌控的股东,都将被排除在此次审议之外。
然而,为了保障公正公平,这项议案最终会通过其他参会股东所持有投票权的过半数来决定是否通过。
需特别说明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虽共享着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公司章程并非法律
法规,因此在重新划定
股权转让规范时仍应遵循特定原则,坚决杜绝
违法违规条款出现在章程之中,否则以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这样的规定是无法产生
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