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管袭击方没有造成明显的
人身伤害,但是这种行为违背了我国严格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害者是有权提出
民事赔偿请求的。
2、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出手殴打其他人或有意地伤害他人身体,应受到为期五天至十天的
拘留,并按照200元到500元不等的标准缴纳罚款。
若情节轻微,那么可能只会被处以五天之内的拘留或罚款不足500元。
然而,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就必须接受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
处罚,并且还需缴纳500元到1000元之间数额的罚款:
(1)参与结成团伙进行
暴力行为,或是伤害他人;
(2)在
暴力事件中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的孩童,或者年过六十的长者;
(3)多次实施暴力行为,或者一次性攻击他人多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