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于婚前订立财富分配协议。
若夫妻双方能于婚前订立详细完备的财富分配协议并进行公证,那么此种情况下,他们婚后的财富将依照该协议的条款执行。
当其中一位配偶依据财富分配协议中的
个人财产买下房子后,这栋住宅便完全归属其个人所有。
2.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随后予以
赠予。
当婚后有一方的父母为子女
出资全款购
买房产,且
产权登记上只记载了出资者子女的名字,我们视之为父母仅对此一子女的单向赠与,因而这栋房产并不被视为夫妻之间的
共有财产,而是被认定为该配偶的个人财产。
3.签署婚后
购房协议。
民法典明确指出:
夫妻二人有权决定婚姻关系继续
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物,包括
婚前财产如何归属各自、共同拥有还是部分各自、部分共同。
这种约定需以
书面形式呈现。
进一步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彼此均具备
法律效力。
因此,夫妻二人可签约制定婚后购房协议,具体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哪方。
完成后,请将这份协议送至当地公正机构进行认证。
此外,在办理房产手续过程中,只需将公证过的协议提交给
不动产权证办理部门,即可确保房产永久性地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