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行车过程中意外
撞死行人,是否需负责相应的
刑事责任,主要取决于该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应尽的责任程度及撞死行人的具体数量。
若交通事故中因驾驶员疏忽,
主要责任或全责在于其手,则有可能构成交通
肇事罪行而被追诉
刑事法律责任。
倘若仅仅承担对等责任或较轻的部分责任,那么只需依照
民事赔偿进行补偿便可。
在审判时,依据我国《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如果驾驶员因为违犯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需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采取
拘留措施。
其中“发生严重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特指存在如下状况之一:
1.至上一
人死亡或至少三人重伤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虽然同样担负
事故同等责任,但是涉及死亡人数多达三人以上的情况;
3.最大限度地造成
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同时也无力承担三十万元以上的
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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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