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案件中,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房产分割并无必然联系。
若有幸在
诉讼期间争取到了
孩子的抚养权,亦不代表就能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当夫妇决定分开生活,涉及到的房产分割宜以如下方式处理:
首先,可通过双方协商的途径解决房产分割事宜。
夫妻之间
自愿离婚的,应当妥善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及
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因此如若二人都有共同拥有的房产,便可妥善协商后满意解决。
其次,如果双方在房产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并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此时房产的分割应按照下列步骤执行:
(1)首先明确该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
(2)确认房产归属后,如属
个人财产,则判定其为持有人所有;
(3)如为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会采取均等分配原则。
然而,在实际处理房产分割过程中,如为按份共有制,谁承担了更大的经济责任,例如独自承担贷款首付款的一方,分割房产时就会依据其所占的比重来实现公平分割。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