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拆迁城中村房屋时,若被
拆迁人选择以
产权置换为补偿方式,他们有权对是否原地回迁提出请求,然而最终能否实现原地回迁却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双方友好协商得出的结论来决定的。
关于
征地拆迁的相关流程,我们可做如下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获得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其次,我们应该成功获取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具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紧接着的工作是制定细致周全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在这之后,我们需要设立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然后,我们需要申请并获得拆迁许可证;
最后,我们需要公告拆迁消息,并对有关区域实施
拆迁冻结。
待所有准备工作完成后,我们将与被拆迁者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向其发放、回收补偿款项;
最后,便可合法地进行
房屋拆除工作。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