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征收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的。
一旦与相关部门达成
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协议是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因此这份协议通常被视为普通的民事合同。
假如您对于该协议持有异议,那么您可能无法通过行政途径来解决,而必须通过涉及到
合同责任和
争议解决的民事法律程序。
行政复议,则是指由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所做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表示不满,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后,依法向特定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
申诉,请求审核裁决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当您遇到以下几种情形时,便具备申请行政复议的可能性:
1.对于行政机关针对全球范围内
公共安全或
环境污染等事项所作出的
警告、惩罚性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法物资、暂停或
吊销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营许可、
暂扣或吊销
营业执照、
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决定感到不满的。
2.对于行政机关因维护
公共利益或
刑事侦查所实施的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制措施表示反对的。
3.对于行政机关对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明、执业证书等证件进行变更、暂停、取消等决定有所抗议的。
4.对于行政机关对陆地、矿物、水源、森林、草原、山区、湖泊、海洋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权的裁定产生质疑的。
5.对于行政机关破坏正常的自主经济活动或者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表示不满的。
6.对于行政机关修改或废除农业
承包合同,从而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这一做法表达强烈不满的。
7.对于行政机关不按
法规进行集资征税、强制摊派费用或者不当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给予反对意见的。
8.对于满足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签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件,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但行政机关未能依法予以处理的情况表示强烈反感的。
9.对于申请行政机关承
担保障
个人财产权利、生命安全以及受教育权利的职责,而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的。
10.对于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
抚恤金、
社会保险金或者保障最低生活费用,但行政机关未按照规定加以做到的行为表达强烈反对的。
11.对于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损害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当然也是完全有权进行反驳的。
以上便是关于征收
拆迁协议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介绍。
在此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避免采取过激手段导致不良后果。
祝您顺利!
《
行政复议法》第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