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尊贵的
债权人遇到
债务人拖欠款项之事,可采取下列策略据理力争以追回所欠欠款:
首先是协商解决的方法:
一旦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既定还款期限到期之后无法达成共识并确定还款事宜,债权方可考虑与债务人积极协商分期偿还或其他弹性方案。
这种途径相对而言较为简洁,然而却缺乏
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力支持。
其次,乃是通过
司法途径解决:
如若双方在此之前未能达成一致,且经过有效的协商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债权人便可带着
身份证明文件、
申诉文书以及借款凭证等一系列重要的
证据前往法院进行
民事诉讼程序。
一旦经由法院裁决
债务方须偿还借款,倘若其在裁判书中规定的
执行期限过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有权自该执行期限结束之日起连同两年时间内向做出此夕判决的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再次便是运用支付令的方法:
此时债权人同样可以向法院提交
支付令申请,以便迅速索回欠款。
相较于上述两种途径,支付令方式所需费用较低,但同时亦可能面临支付令失效后续转而转入司法
诉讼处置情况。
无论是使用哪种方式
追讨借款,都务必明确
诉讼时效限制:
首先,针对具有固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案件,应自还款
期限届满之日算起计,诉讼时效为三年;
逾期未能行使权利者将失去寻求人
民法院保护的资格。
其次,同按照固定期限归还借款的民间借贷案例类似,若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未能按时履约,并且出具了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目,那么应被认为诉讼时效已被中断,自接收到欠款条目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再者,对于非固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案例,既未明确设定还款日期,亦不受
诉讼时效规定的约束,但债权人需注意其收款期最高为二十年。
另外,若双方未在
诉讼时效期间达成
还款协议,或者
借款人在
催款通知单上签署承诺,便视为对原本债务的重新确认。
最后,关于
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案例,只要
当事人双方就原有的借款事项签订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署落款,即可视为原债务的再次确认,这一
债权债务关系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
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