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背负着
债务,女方依然有权选择
提出离婚。
实际上,
离婚与否以及关系是否因负债而起并无关联之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若男女双方都愿意离婚的话,应该给予批准同意。
具体而言,即男女双方须共同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
在婚姻
登记机关经过详细审查确定双方都是心甘情愿行动且对于子女以及财产等问题已经有妥善的安排处理之后,会颁发给他们
离婚证书。
如果仅有其中一方坚持希望离婚的话,可先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径直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当人民法院接手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有义务对案件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无果并且感情已经决裂至无法调和的地步,那么就应该批准离婚。
总之,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只要感情生活出现无可挽回的破裂,都是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的。
更加需要强调的是从离婚时开始,原来用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双方所需承担的债务,都需要共同偿还。
在
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家庭债务的情况下,或者说财产被分割得归属各异的时候,两个人可以共同制定这样一份能使债务得以偿还的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