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缴纳仍旧不可避免,虽然我们对
刑事处罚予以宽宥,但是针对
行政处罚方面,仍需严肃对待。
关于
醉驾情况下的检察机关不予
起诉事宜,以下几种情况将得到满足:
第一,法定不起诉。
这一情形通常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此时缺乏足够的
犯罪证据或
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不宜被认定为
犯罪。
此外,若
犯罪行为已经超出
追诉时效期限、得到特赦命令免除了
刑罚或是依据
刑法相关规定属于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却未向司法机关提出告知,或是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离世等情况,均可适用法定不起诉原则。
其次,
酌定不起诉。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在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依照刑
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能够免除刑罚时,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后,存疑不起诉。
在
补充侦查后仍然无法获取充分
证据验证
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议。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