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庭审结束之后,法院决定驳回原告
诉讼申请的情况并非代表原告
诉讼请求失败,而只是由于原告诉讼请求未满足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程序的规定,若发现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符合中国
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
起诉要件以及本院
立案时的标准,那么法院有权做出裁定将该诉讼申请予以驳回。
驳回的含义实质为法院对于相关事项不予处理,也就是说,法院认为
当事人提出的要求并无合理依据。
并且,驳回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类。
第一类即是
驳回起诉,这表示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提起正式诉讼的资质,因此需要对其诉求予以驳回;
另一类则是
驳回诉讼请求,即法院不能支持原告、被告或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请求。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意味着法院并不认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
这里提到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或
败诉,实际上都与最终裁决结果有关。
败诉这个概念,顾名思义需具备正式的
诉讼程序作为前提,然后才可以谈论判决失败的问题。
而所谓的诉讼,无论在全球范围内哪种国家,其本质特征基本相当:
即指由特定的国家机构,在调节各方
矛盾纠纷时,借助国家赋权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纷争。
在当前我国所实行的诉讼制度中,公民和
法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主要有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以及
行政诉讼等三种方式。
至于败诉,严格意义上来讲属于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民事争议所产生的最后结果。
而诉讼结果则是由法院经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之上,运用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裁决,从而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或者否定。
按照这种理解,诉讼结果在法院裁决文书上通常表现为
判决书、
裁定书和调解书这三种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