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出资的形式,大致上可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货币出资的方式。
这种方法是指股东能够直接将资金投入到公司之中,从而为公司注入充沛的发展活力。
在这其中,他所需要一次性地全额将现金直接存入准备创建的
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并且向
董事会提交相关资信证明,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投资资格与能力。
其次是以实物
物权作价出借的
出资方式。
当股东选择通过固定资产注资时,必须要对这些份额作出评估,同时要得到国有的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的核准。
如果股东是通过实物物权作为出资向公司注资,他们必须在申请完成公司登记的时候,办理好对应的实物物权转移手续,并且需要接受相关的验资机构来验证投资的真实性。
第三种方式是以工业
产权出资的方式。
这里所提到的工业产权包括了
专利权、
商标权以及专业的技术知识等。
如果股东决定以工业产权(即使是非
专利技术)为出发点而向公司注资,那么这些股东就必须首先要确保自己是该工业产权的合法所有人,并且需要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在此过程中,股东必须能够提供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报告,并且在申请
公司注册之前办完相应的转让手续。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的出资额度不能超过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最后是
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方式。
当股东选择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注资,他们需要向县级以上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并做估值处理,经过仔细评估后,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与核准,至此还需办理
土地使用证。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