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违约金条款被视为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之一。
当借款双方通过行使私法自治权来共同设定利息或者罚息的同时,也同时明确违约金的相关事项,那么这无疑应该得到法律的认可与支持。
从这个角度来看,
违约责任中的违约金以及利息(罚息)可以在
借款合同中并列存在且并不排斥。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在
民间借贷合同中针对
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行为设置的违约责任中,不仅包括了超过
合同成立时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而且还规定了较高的违约金,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上的利息或罚息部分,因触犯了法律所禁止的内容,法院将依法认定为无效,仅会保护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部分。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