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酬的情况,雇员们有权采取多元化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并索回应得的
工资。
其中最常用且有效的手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们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管机构即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
申诉。
如果雇主违规操作,
拖欠或不足额支付雇员所应获得的薪酬,那么这些权益受损的雇员就可以向劳动行政机关提出投诉,劳动行政机关会根据法律
法规负责处理此类事务。
其次,若
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发生了
劳动争议而未能达成和解或是未能遵守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这类争议也完全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这样的法律机制来解决。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通常需要经历四个步骤:
第一步是
当事人提交申请以及相关的材料和
证据到劳动
仲裁委员会。
第二步是审查和接受申请,只有那些符合要求的申请才能被受理。
第三步是仲裁准备环节,这部分工作包括仲裁委员会在决定受理后7天之内组成仲裁小组。
最后一步是
开庭审理,仲裁小组应该在开庭前5日将具体
开庭时间和地点以
书面形式通知各方当事人,同时允许各方有正当理由者在开庭前3日要求
延期审理。
此外,对于已经持有
欠条的劳动者来说,他们还可以自行携带相关的
身份证明文件、户籍本、欠条以及
起诉书等相关文件,向当地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若是法院判定雇主有义务支付欠款,但雇主仍未如期支付,劳动者在
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后的两年内都可以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劳动者同样可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
支付令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合法程序则应发出支付令使得雇主按规定支付薪酬给员工。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