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签订的
劳动合同中,往往会提到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劳动关系的条款。
然而,除了该种情况以外,其它类型劳动合同如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某项指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其终止则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已到达期限点。
若确已接近或到期,那么相应的劳动合同便会自然终止。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劳动合同可以大致划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几种类型。
其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个特定工作作为
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接下来,让我向您详细解释一下,什么情况下能够导致
劳动合同终止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一)当劳动合同期满之际;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到基本的
养老保险待遇时;
(三)劳动者不幸去世,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又或者宣告失踪的时候;
(四)用人单位无可逆转地被
宣布破产了;
(五)用人单位因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自身决定提前解散而导致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六)在适用法律、行政
法规时,出现了其他法定情形。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