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17岁
未成年人签署合同后的
合法性时,我们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该未成年人可自主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保持稳定的消费状态,那么他们所签署的合同只要满足法令规定的有效性条件,便会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其次,若该未成年人签署的是纯粹获取经济或其他利益性质的合同,或者属于其年龄、智力水平以及精神健康状况所允许的范围内,那么这样的合同也是合法且有效的;
最后,该未成年人签署的除了上述两种情形之外的合同,倘若能够得到
法定代理人的
代理或经过其同意、追认,也是有效的。
然而,若其法定代理人并未对此作出明示,那么将被视作拒绝追认,此时的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纯获利益”通常特指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份合同中所享有的只是单纯的权益,并不承担任何相应的义务,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应对奖励、赠与、报酬等情况时,这类纯粹的收益合同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其合法性会得到保障。
此外,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17周岁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范畴的,然而对于16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而言,如果他们可以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持基本生计的话,那就有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那些在实施独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的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限制的自然人,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8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和无法完全识别自我行为的成年人群体。
在判断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具备有效性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行为人是否具备足够的
民事行为能力;
商议是否真实可信;
是否违反了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或者背离了
公共秩序和优良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