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如果在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内无法履行最低还款额度,贵行将拥有合法权利向当地法庭提起相应
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贵行并不会立即在持卡人发生
逾期行为时启动法律程序,我们会首先尝试与持卡人取得联系,以便敦促他们尽早还款。
如果在我们进行适当
催收后,持卡人仍未按期还款或无法与其取得紧密联系,我们才会依法向法庭提交相关诉讼材料。
当持卡人被判定为恶意透支时,这可能引发
信用卡诈骗罪名的追究,甚至可能导致您面临
刑事审判和长期监禁的严重后果。
根据相关
法规的具体要求,只要持卡人出现逾期情况且延续时间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贵行已经至少对持卡人进行过两次正式而有效的催收工作,但持卡人仍未能按时还款的话,即可被视为故意停滞;
此时贵行享有对逾期持卡人提出
起诉的法定权力,一旦起诉得以
立案,法庭将会依据持卡人逾期行为的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公正判决。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