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寻求地方
劳动监察管理机构的援助。
若遇到
拖欠工资时间超过两个自然月的情况,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
若依然拒绝支付,则会被要求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向
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性
赔偿金。
同时明确规定了
工资须于雇佣双方协商确定之日发放。
若恰逢节假日或休息日,也应该在临近的工作日中进行发放。
若有通过转移资产、藏匿行踪等方式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情形,且因逃匿行为导致的
数额较大,亦或者即使有支付能力却仍旧故意不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经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督促仍未支付的,均可被认定为构成构成严
重犯罪——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选择向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
《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