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选择
协议离婚(即由双方法定
代表人自愿达成合意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在完成了这一过程之后,如果您希望进行房地产所有证的更名处理,那么相应的流程将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您及共有人均需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副本;
其次是婚姻解除证明以及任何能够明确属于婚后共同资产范围内的相关重要证明文件;
第三,填写完整的“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最后,提交以原先的房子
所有权证书(包含共同所有权证书)为基础的申请材料到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同时,若您的原有
婚姻登记时间在
离婚协议书上并无明确显示,还请您提供原始的
结婚证明以便进行核实。
与此相反,如果您选择通过
诉讼离婚(即通过法院判决结束婚姻关系),仅有您本人(或
代理人)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房地产所有证的更名手续:
首先,您个人(或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副本;
其次是已出具的
法院判决书以及任何明确属于婚后共同资产范围内的相关重要文件;
第三,同样需要填写完整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最后,提交以原先的房子所有权证书(包含共同所有权证书)为基础的申请材料到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