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醉驾的案件通常被视为
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
拘役和
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具体规定如下:
1.当醉驾者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法院将依据其行为的危险程度及实际所带来的后果,在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范围内确定一个最终的
宣告刑期。
2.对于处于同样情况下的
犯罪分子,法院会综合考虑他们对于
罚金的支付能力以及
犯罪行为等多方面的
犯罪情节,最后再确定他们需支付的罚金金额。
3.若嫌疑人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了较大的危害性结果或具有较为恶劣的主观恶性以及对人身安全的潜在风险,同时还能积极主动地认错并愿意悔改,那么在这样的综合考虑之下,才有可能获得
缓刑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醉驾者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他们都将被认定是
从重处罚的对象:
(一)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甚至在事故中承担了全部或
主要责任人的角色,或者在引发交通事故后选择逃跑,但尚未找到其他的犯罪行为予以指控的情况。
(二)在体内血液酒精浓度达到每100毫升含有200毫克酒精这个标准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城市快速干道上驾驶车辆的。
(四)当行车载货量超过额定量、行驶速度超过最高限速或者超过规定载客人数的运营
机动车司机。
(五)有严重超越工作负荷、超过承载极限或者
超速驾驶等
违法行为,且没有取得驾驶许可资格驾车,亦或者使用仿冒或是
虚假的机动车拍照文件等严重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的。
(六)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监管检查,或者态度坚决地拒绝或阻碍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检查,但尚未找到其他犯罪行为作为指控的情况。
(七)曾经因为酒后
驾驶机动车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采取从重处罚措施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