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
商品房时,应先了解其相关政策,如若您已支付了首付款,这便意味着您已经与开发商签署了相关协议,从而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应。
倘若因您自身原因而产生了
退房意愿,欢迎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遵循合同中所列举的
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
然而,若所签署的
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您将有机会选择退房并请求开发商归还您的首付款。
自然,经销商与顾客之间通过充分沟通,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一致性意见也同样可行,这样您便能够顺利地完成退房手续,同时收到全额返还的
购房款。
需要注意的是,若订立购房合同之后,经销商未能
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导致合同最终解除,那么作为买方,您有权选择退房并收回您的购房款,以及要求经销商
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
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