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只要
担保书的
当事人均具有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且表达的是真实的意愿,并且该文字内容并未触犯任何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强制性条款与公共道德相关规定,都将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及赋予其效力。
关于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判断,需满足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即1)
行为人为相对应的
民事行为主体;
2)其认识和表述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误;
以及3)法律、行政
法规等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受到任何损害,也没有背离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原则。
需要提醒您的是,企业所获得的税后净利润,依照严格的规定应该遵循以下所列举的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为了补充企业可能存在的亏损。
这里所提到的“企业亏损”,具体是指在某一会计年度之内,即从每年至12月31日之间,企业的利润低于总收入之下包含所有成本、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损失在内的总额。
在此过程中,为了
保证企业在经营期内始终能够拥有与自身资本相当的实际资产余额,即使企业实现了盈利,也应该优先考虑用所获利润来弥补有可能出现的亏损状况,以确保企业资本得以完好无损并得以维持。
接着,企业还应该提取法定
公积金。
在本年度完成税后利润弥补企业亏损之后,若仍有剩余,那么企业便应该将10%的这份剩余部分列入法定公积金当中。
一旦企业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了
注册资本的50%,就可暂时停止提
取公积金。
同时,企业不能对法定
公积金提取比率进行削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