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需首先撰写正式的
民事起诉书;
2、接下来,请务必为
诉讼做好充分的
证据收集与整理工作以免在现场导致不必要的拖延;
3、随后,将已准备就绪的
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提交给具有恰当
管辖权的法院;
4、在收到您的申请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予以接受;
5、若法院判定予以受理,他们将会及时地将您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处;
6、在
案件受理后的法定时限内,法院将负责确定开庭日期并向原被告发出相应的
传票;
7、到达约定的开庭日时分,我们约定的
代理人既可选择聘请
律师也可以委托其他具备
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以协助他们进行辩护(通常情况下,
离婚纠纷涉及的
当事人应亲自出席法庭,如由于特定原因无法亲临现场,则须向法庭提交有关是否同意
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将依据被告的答辩及其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针对审理该案的主要议题,如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如何分配、未成年子女的照护又该如何妥善处理等问题作出公证、公正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