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保您充分运用
诉讼时效的规定。
其次,请务必确立被告人的身份。
具体而言,有以下六种情况:
1.在
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的过程中,若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以销售此类产品的商家为主诉对象;
2.如果消费者及其他相关人员因产品缺陷而遭受人身、财产方面的损失,同样以销售者或生产者为被告;
3.当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权益受到了侵害,我们建议您以服务商为准诉被告人。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此类伤害系由服务商所使用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引起,消费者也有权提起关于产品销售者、生产者的
诉讼;
4.倘若原本的销售者、生产者或服务者已经完成了企业分立或者合并操作,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承载他们相应
权利义务的新企业提出
起诉;
5.在租赁、转让等手段下,使用他人
营业执照并因此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伤害的经营者,消费者可以将该经营者或者营业执照持有人选作被告人;
6.假如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从事
虚假广告行为的经营者的影响,您可以直接将经营者视作被告人;
而在广告发布者无法提供经营者实际名称与地址的情况下,消费者则可以选择将广告发布者当作被告人。
最后,请留意收集和提交
证据。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
赔偿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