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朋友啊,你知道吗?企业无缘无故地延迟发
工资,这可是
违法行径哦!工资欠着不发呢,就是指用人单位没道理、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就扣押了你应得的那份薪水。
超过原本签好的劳动协议中约定发放工资的日期了还不肯给钱,或者直接少发工资,这些都算是
无故拖欠工资。
而如果用人单位遇到了地震啊、战争这样的天灾人祸不能按时把钱给你,那倒还说得过去。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纯粹就是因为经营出问题、缺钱周转不过来这种小事情无法给你及时发工资的话,只要他们能先得到公司内部工会的同意,那么临时延迟发放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对那些无缘由地就拖延、延误发工资的公司来说,我们身为打工仔当然有权力依法解除这个合同啦,并且还能要求他们
赔偿损失费、奖金什么的。
你要是觉得理论上说不通,还能去法院告他们,
申请强制执行,让他们早日发放
拖欠的工资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
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
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