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涉及禹犯
帮信罪被判处37天的刑期,这份
刑拘日期是从您进入监禁场所之日开始计算,一直到满三十七天为止。通常来说,
刑事拘留期的长度在1天至14天之间,这个期限从您被
拘押的那一刻起算,如果在这14天之内,相关机构没有向检察机关上报批件,那么您将会获得释放或是改变拘押方式。然而,若检察院核准,那么您的
刑事拘留期限将会延长至37天,并且这段期间内,
侦查机关会向检察院提交
批捕申请。众所周知,明知他人正在使用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而你却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以及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种种便利条件,只要情节足够严重,就可能面临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甚至还可能被要求缴纳
罚金。倘若您作为单位的决策者,指使单位从事上述
犯罪行为,单位理应承担相应的罚金处分,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
责任人给予
处罚,具体细则参照第一项规定处理。假如您犯下第一款所述犯罪行为的同时,又同时触犯了另一项犯罪行为,就必须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判定罪行。在部分情况下,对于那些
流窜作案、反复作案乃至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的刑事拘留请求,可以申请经由审查批准延长期限至30天。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有义务在接到公安机关的
逮捕请求后的第七天以内做出
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人民检察院拒绝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马释放您,而且还需将实际执行情况尽快告知人民检察院。最后但同样重要的,对于某些仍须继续侦查,且具备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人来讲,根据法律
法规原则,他们应该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
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