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提问者涉及到的“取保候审之后的一年内始终未受到
传唤”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解答:一般来说,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未收到传唤并不代表有什么问题。然而,根据具体情况,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2个月,而如果在此期间内,并没有收到传唤,那就应该要考虑
解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了。若仍然维持原有状态,依法应由相关部门追究其
违规行为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取保候审以及
监视居住期间,任何部门都不能停止对于
当事人或嫌疑人的案件调查工作、
起诉工作以及审理工作。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发现某个人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已经到期,那么相应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也就需要立刻解除。并且必须及时告知被采取此类措施的被告人以及相关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