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情况下,
信用卡逾期达到三十日之时,银行通常会与持卡人的
家属取得联系。
若信用卡逾期时间已超出三十日,且发卡行通过拨打电话与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多次催促并愿帮助持卡人还款但仍无效果,甚至无法与持卡人取得有效联络,那么银行便可能选择与其持卡人的家属于第二次接触,以寻求其协助,告知持卡人应当尽快偿还所欠款项;也有些时候,银行可能指派持卡人家属代为偿还
拖欠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
信用卡欠款若不能及时归还给发卡行,将会面临产生高昂利息及不良纪录之风险。倘若欠款额度较低,那么将对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然而,若欠款金额巨大,使得银行怀疑有恶意拖欠之嫌,该银行将会上报至当地警方进行处理。如此种情况下,由于个人信用记录受到损害,持卡人日后申请
房屋贷款、购
车贷款等相关金融服务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