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禀大人,若案情轻微且属于初次犯错,同时
受害人对此事全然不知,那么大人极有可能获得宽恕并免除
刑罚。其次,对于选择
自首并承认罪行之人,
公诉机关有权予以轻判或减轻惩处。至于被告所犯
帮信罪,这又被称为协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说的便是了解别人使用银行卡进行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却依然将此卡倒卖至他人手中以此获利的非法
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被告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法官对该类案件的
量刑定位在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或者同时处以
罚金。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的平均刑期往往只涉及一年以下,甚者有些只需几个月即可。至于分量最重的三年刑期,则较少出现。换言之,仅当帮信罪在
情节严重的前提下,才能构成
刑事犯罪。既然明知道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仍然为其提供帮助,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我们便应视为
刑法中的“情节严重”:
1.为超过三位
被害人提供助其
犯罪;
2.支付结算金额高达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发布广告等方式实现资金五万元以上;
4.
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
5.两年以内曾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遭到过
行政处罚,接着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帮助人的
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
7.以及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况。《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