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异地搬迁所涉及的旧房拆除现象,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而言,这些补偿项目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房屋拆迁补偿,即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予以合理的补偿;
其次,由于征收房屋给相关住户带来的搬迁与临时安置所需支出的补偿费用;
最后,对于受拆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带来的经济负担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2、从广义上讲,异地搬迁可以分为两个
类别,一类为
企业单位实施的异地迁移,另外一个方面则是以家庭为主体的住宅类异地搬迁。
当我们提到企业异地搬迁时,实际上也存在两种不同情况,分别为员工选择跟随着企业去往新的办公地点工作和不愿迁至新址的情形,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所采取的应对策略自然也有所不同。
同时,住宅异地搬迁同样具有两种主要方式供业主选择,一种是以
产权交换为基础的补偿方案,另一种是以货币形式补偿的办法。
在产权交换模式中最为普遍的则是通过评估您房产当前价值并以此作为货币补偿标准,请注意,这意味着您的房屋价值必须符合当时市场基准价格,而此处所指的市场基准价往往由各地方级政府部门根据当年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制定出相应的表格数据。《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