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由律师得以正式接触在押的
当事人,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获取对当事人有利的
证据,以便为他们制定出妥善的辩护策略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的辩护律师将始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照法定标准及道德规范认真践行辩护
代理责任,秉持全力以赴地提高辩护效果与工作水平,以此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推动司法公正。
而当我方进入法庭审判环节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定负责
刑事法律援助事务的律师不仅需要会见被告人并进行会面记录的制作,还要审阅相关卷宗并复制主要
案卷资料。
对于人
民法院决定进行
公开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应积极准备开庭事宜;
全程参与庭审过程,充分发挥质证力量,陈述清晰明确;
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具体性的辩护意见,同时向人民法院
递交书面对策性辩护意见。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不采用公开审理方式的案件,辩护律师亦须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不采取公开审理的通知后1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