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工作满十年后
被辞退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如果该行为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单方违约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将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十个
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反之,若该行为可以视为
违法开除的情况,则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二十个月工资标准的
赔偿金;然而,若按照过失性解雇的标准来衡量,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此外,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也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一)员工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为依据申请
解除劳动关系;(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通过和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后做出劳工见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三)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条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四)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五)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
签订劳动合同且员工拒绝
续签的特殊情况之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六)同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及第五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因履行到最后期限而终止;(七)其他根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述事件以外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