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所涉欠款额度范围之大小,只要
债务人为追索欠款向法院提交
立案申请,那么法院皆可予以受理。换言之,即便是少至几百元的
信用卡欠款亦可能引发
诉讼程序。考虑到欠债问题属于
民事纠纷性质,因此若将信用卡欠款拒不归还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涉及
刑事责任。然而,尽管法律并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却并不代表该笔欠款便无需偿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恶意透支”乃是指
信用卡持有者出于
非法占有的目的,逾越了发卡银行规定的最高或最晚还款时间界限,在收到银行催缴通知后依然未能及时还款的行为。其中,“恶意透支”所涉欠款金额具体为公安机关依据
刑事立案标准尚未偿付的本金部分,而并不包含利息、复利、
滞纳金以及手续费等发卡银行依法收取的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