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广州地区的诈骗情况,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
诈骗金额达到或超过6000元时,将被视为符合
立案追诉标准。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根据《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
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中的具体内容,广东省内一类地区如广州、
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地的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六千元或以上;
而
数额巨大的起点则设定在人民币十万元或以上;
至于
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那更是达到了人民币五十万元或以上。
广东省内的二类地区包括梅州、惠州、清远、韶关四个地级市区和云浮、河源、汕尾三个山区县,相关标准也有所不同,在此不再赘述。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一旦罪行成立且涉及金额较大者,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可能会被判处对应的
罚金刑罚。
此外,该
罪名所危害的客体无疑就是公众私有财产的所有权。
违法行为人在实施
犯罪过程中,普遍采用
欺诈手法来骗取
公共财产,其实际引起的是数额较大的公私
财产损失。
对于该罪的
犯罪主体而言,需要强调他们属于一般的普通公民,而不是特殊身份之人。
最后,在主观方面,这种
犯罪行为往往是故意为之,而非无心之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