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签了
劳动合同之后啊,公司就要按照这份合同说的来做呢!但是有时候啊,有的公司却不这么遵守规定,比如说可能会迟迟不给咱们发
工资,这样不是侵犯我们打工仔的权益嘛?所以呢,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哦,要是公司没能按照当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做事,让咱们这些打工仔吃亏了的话,那咱们就得先去跟他们好好谈一下,看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呢,咱们也别怕,还有其他的办法呢!咱们就可以去找个叫做“劳动仲裁”的地方,让他们帮咱们处理这事儿。
当然啦,找仲裁也要注意时间,是从咱们开始觉得自己权益受到了侵犯那天算起的,不超过一年就行.如果仲裁给出的结果咱们还是觉得不满意,那咱们在接下来的15天内,还可以到法院去
起诉,这个时间也是从接到仲裁书的那一刻开始算滴。《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
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