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下述定义可判定是否达到了
立案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金额计算,涉及金额在人民币廿万元或以上的案件;
2.通过投入广告宣传等途径,结算资金超过人民币伍万元的案件;
3.
非法获利数量达到人民币壹万元或以上的案件。
4.倘若
行为人已知晓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
犯罪活动,却依然为之提供相关技术援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通常需承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的
刑事责任,同时也要面临
罚金的法律后果。
帮信罪的成立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有四个:
1、从
犯罪行为主体来看,帮信罪的实施主体应为全社会一般公民,只要年龄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6岁)即可;
2、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存在故意,即明白自己的行为是在辅助他人实施信息
网络犯罪的情况;
3、
犯罪侵害的对象,乃是国家对于信息网络运营环境的合理
管制制度;
4、从客观角度来讲,需要展示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接入互联网、服务服务器托管,对于此类行为,无论程度深浅均属于
违法。
在实际操作中,这个前提就是明确知道别人正在借助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然后再主动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以及通讯传输等形式的技术支援,或者有偿提供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等服务支持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