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当
劳动者在
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损害时,可依法申请
工伤认证手续,并且一旦被正式确认为工伤,便享有相应的
赔偿待遇。
对于在用人公司内部因工伤而遭受身体损伤的情况而言,劳动者优先应进行
工伤鉴定申请。
在成功获得工伤确认之后,若伤情已达到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力之程度,即可进行劳动能力
伤残程度的鉴定。
举个例子来说明,在这样的情形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若
当事人被诊断或经法院判定患有职业病,那么其所属用人单位需从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算起的第三十日起,至当地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证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